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中要求,我单位及时公开环境污染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辽宁海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防治信息公示如下:
一、企业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辽宁海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10300701515314H
法定代表人:李治生
生产地址:辽宁省 鞍山市 千山区 鞍山路309号
联系方式:0412-3545450
主要产品及规模:润滑油,年产4万吨;润滑脂,年产3万吨。 我公司于2018年5月将公司名称“鞍山海华油脂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辽宁海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鞍山市行*审批局进行备案。
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我公司于2006年10月委托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鞍山海华油脂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型精品润滑油、润滑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06年10月,取得海城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为 海环保发【2006】86号,2009年6月海城市环境保护局给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07年3月委托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鞍山海华油脂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油酸酯类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07年4月,取得海城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为 海环保发【2007】65号,2011年1月海城市环境保护局给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0年7月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鞍山海华油脂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节能型精品润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10年8月,取得海城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为 海环保发【2010】95号,2011年8月海城市环境保护局给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5年4月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润滑技术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5月,取得鞍山市千山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为 海环保发【2015】B002号,2018年9月由辽宁胜洁检测有限公司对此项目进行了验收,并出据了验收报告。
2、根据鞍山市相关要求,我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首次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于2020年12月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
3、我公司于2018年12月份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9年4月份在鞍山市千山区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210311-2019-004-L
三、实际排放情况及自行监测结果
1、我公司废气进行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口共10个,有组织排放监测因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测因子为: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2021年我公司委托辽宁胜洁检测有限公司按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定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达标排放。
2、我公司废水监测因子为:水温、流量、生化需氧量、氰化物、钒、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pH、悬浮物、氨氮、总氮、硫化物、挥发酚、石油类。2021年我公司委托辽宁胜洁检测有限公司按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定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达标排放。
3、海华公司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帐,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处置等信息,所有危险废物全部依法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我公司2021年共产生危险废物共6.32吨,其中废活性炭900-041-49 2吨、油泥251-002-08 0.4吨、废滤芯900-041-49 0.2吨、含油废物900-249-08 0.4吨、废油桶900-041-49 3.32吨,在辽宁省危险废物管理平台进行转移计划备案,定期录入危险废物台帐,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于2021年12月30日,委托辽宁博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LN2104030112)进行转移处置。
四、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我公司现有VOCs处理设施7套,污水处理设施1套,分别对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废水进行处理,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五、排污许可平台执行报告 我公司于每季度、每年按要求及时在排污许可平台公开本企业排污许可季度执行情况及年度执行情况。
六、2021年度我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辽宁海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1-26